1.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债权通常不能对抗执行。债权缺乏物权那样典型的公示性,第三人难以通过法定公示方式让外界知晓其权利状态,而执行程序主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若仅因债权取得就对抗执行,会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破坏司法执行权威性。
2.特定情形下善意第三人债权可受保护。如第三人已实际履行相应义务,且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满足一定条件的消费者购房人债权可对抗执行。
3.解决措施与建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判断第三人债权能否对抗执行。法院应仔细审查第三人债权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受保护的特定情形,平衡好各方利益。
法律分析:
(1)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债权通常不能对抗执行,因为债权不具备物权那样典型的公示性,第三人无法通过法定公示方式向外界展示其权利状态。
(2)执行程序的核心是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若仅因善意第三人取得债权就允许其对抗执行,可能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还会破坏司法执行的权威性。
(3)在特定情形下,若第三人已实际履行相应义务,并且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其债权可能受到保护。例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满足一定条件的消费者购房人债权可对抗执行,但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提醒:善意第三人债权能否对抗执行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在执行程序中确保自身合法权益,防止因善意第三人不合理主张债权对抗执行而受损。
(二)善意第三人若认为自己的债权可对抗执行,需证明已实际履行相应义务,且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比如涉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或消费者购房人债权时,要按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提供相关证据。
(三)执行法院在处理涉及善意第三人债权对抗执行的案件时,要严格审查,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第三人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1.通常,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债权无法对抗执行。因债权不像物权有明显公示性,第三人难以让外界知晓其债权状态。
2.执行程序是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若善意第三人仅因取得债权就对抗执行,会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破坏司法执行权威。
3.特定情形下,如第三人已履行义务且符合法定要件,债权可能受保护,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但要依法律和案情判断。
结论:
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债权通常不能对抗执行,但特定情形下符合法定要件的债权可能受保护。
法律解析:
债权与物权不同,不具有典型的公示性,第三人无法像物权那样通过法定公示让外界知晓权利状态。执行程序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若仅因善意第三人取得债权就对抗执行,会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破坏司法执行权威性。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若第三人已实际履行相应义务且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其债权可受保护,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满足一定条件的消费者购房人债权。不过,这都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判断。如果遇到涉及善意第三人债权对抗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抵押合同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签署后,若尚未完成抵押登记,该合同对善意第三方无约束力。若动产作为抵押物,其效力亦不能对抗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物的买受人。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买受人依法取得动产,不受未登记抵押合同的影响。因此,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受限,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和依法取得抵押物的买受人。
专业解答在此制度下,若抵押权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权有效期内,若抵押人擅自出售或租赁未登记抵押物,或在同一抵押物上再次设置其他抵押并转至善意第三方,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索赔,无权对抗善意第三方。
专业解答抵押合同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签署后,若尚未完成抵押登记,该合同对善意第三方无约束力。若动产作为抵押物,其效力亦不能对抗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物的买受人。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买受人依法取得动产,不受未登记抵押合同的影响。因此,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受限,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和依法取得抵押物的买受人。
专业解答金钱债务不得转让,对第三人无影响,无论其是否善意。若约定可转让但需登记,未登记则不可对抗第三方。债权人可依法提撤销权,债务存在时全体债权人可请求。撤销权影响重大,债权人需以个人名义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专业解答涉及善意第三方物权时,有两种情况允许所有权人追索:不动产未过户或动产未交付。即使第三方善意取得,所有权人仍可要求返还。但完成过户且第三方善意,所有权人无法追回。
律师解析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之间可以实行财产约定制,但是这个约定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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