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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情况有两种。一是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有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等情况,或因案件特殊需采取此措施。
2.二是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可指定居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批准也可指定居所,但不在羁押和办案场所执行。
2025-12-12 21: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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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视居住是符合特定条件时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特定情况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适用于两类情况。一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形;另一类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执行方面,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进行,若其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不过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明白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和执行要求。如果对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2 20:0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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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其适用体现了人道主义和司法灵活性。它既考虑到特殊人群的实际情况,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案件办理。同时指定居所执行的规定平衡了侦查需要与保障人权。
2.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中因特殊身体状况或扶养责任的人员,司法机关应及时准确认定情况,确保该措施准确适用。在指定居所执行时,需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在不合法场所执行的情况。要建立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管,确保执行机关依法履职。
2025-12-12 20:0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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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有明确条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或者因案件特殊情况需要时,可采取监视居住。
(2)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出保证人且不交纳保证金,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则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能在羁押场所和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提醒: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要清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执行规定。不同案情适用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2-12 18:4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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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自身或他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提交能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若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要遵守相关规定,在指定的住处或居所接受监视,保证随传随到。
(三)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要确认执行场所是否合法,避免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12-12 17:12: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