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方法并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但仅索要二百块钱,未达到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不构成此罪。
(2)然而,若存在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多次敲诈勒索情形,即便每次金额较小,累计达到二百块钱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提醒: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避免实施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的行为,即使金额小,多次进行也有犯罪风险。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判定,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只是单次索要二百块钱,因未达到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通常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用过于担心刑事法律风险,但这种行为也不合法,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
(二)若在二年内有三次以上索要二百块钱这类小额财物的情况,累计起来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此时要避免此类行为继续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通常,二百块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恐吓、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构成该罪要求财物价值达数额较大标准,即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二百块未达标准,所以一般不构成。
2.但如果二年内有三次以上敲诈勒索行为,即便每次金额小,累计二百块也可能构成此罪。
结论:
一般情况下,索要二百块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二年内三次以上累计索要二百块钱可能构成该罪。
法律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恐吓、威胁或要挟等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此罪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仅索要二百块钱未达到该标准,所以通常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若在二年内实施三次以上敲诈勒索行为,即便每次金额较小,累计二百块钱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情况,不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或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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