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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以转贷牟利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十万以上或两年内两次受罚又转贷应立案;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个人非法放贷数额二百万元以上等情形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立案。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牟利,违法所得数额是判断是否立案的关键指标之一,达到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即便未达此数额,但存在两年内两次因高利转贷受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该行为的,也会被立案。而对于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方面设置了立案标准,一旦个人或单位达到相应标准,就涉嫌非法经营罪。这些规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扰乱金融的违法行为。如果您在金融借贷方面存在疑惑,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2 09: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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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以转贷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超十万应立案追诉;即便未达此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同样要立案。这表明此类转贷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和其他贷款人利益,必须严厉打击。
2.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两百万以上、单位累计一千万以上,或个人违法所得累计八十万以上、单位累计四百万以上,或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五十人以上、单位累计一百五十人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立案追诉。这种行为破坏金融市场正常运行,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解决措施和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审核,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转贷和非法放贷行为的监管与打击力度;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2025-12-12 08:3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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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当违法所得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时,就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种扰乱金融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旨在维护金融机构资金的正常流转和安全。
(2)即使违法所得未达十万元标准,但在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高利转贷的,同样会被立案。这是对屡教不改者的严格约束。
(3)若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根据个人或单位在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涉嫌非法经营罪并被立案追诉。这是为了规范金融市场,防止非法放贷行为泛滥。
提醒:
从事金融借贷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高利转贷或非法放贷触及法律红线,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12 07:2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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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有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所得达十万元以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资金往来、借贷合同等证据。
(二)若对方虽未达十万元违法所得标准,但有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高利转贷的情况,同样收集过往处罚记录等证据后报案。
(三)若发现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情况,当满足个人或单位相应的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标准时,收集放贷记录、资金流水、借贷协议等证据,向公安机关反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同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025-12-12 06:1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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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超十万,要立案追诉;没达此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犯的,同样立案。
2.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扰乱金融秩序,个人非法放贷累计两百万以上、单位一千万以上;个人违法所得累计八十万以上、单位四百万以上;个人放贷对象累计五十人以上、单位一百五十人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立案追诉。
2025-12-12 06:01: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