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而言,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和身份信息,避免信用卡被盗用、冒用,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给他人,防止被用于骗领信用卡。
(二)使用信用卡时,要合理消费,避免恶意透支。若出现还款困难,应及时与发卡银行沟通协商,申请延期还款、分期还款等,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三)若发现自己的信用卡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如被盗刷等,应立即联系银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前款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1.经侦对信用卡诈骗活动立案追诉情形有两种。其一,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超五千元。
2.其二是恶意透支,数额超五万元。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仍未归还。
3.符合上述标准,公安机关会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
结论:
信用卡诈骗活动中,使用伪造等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或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经侦会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有明确标准。使用伪造、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就会被经侦立案。另外,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也会被立案,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三个月仍不归还。一旦符合这些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信用卡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若对信用卡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信用卡诈骗危害金融秩序和公私财产安全。当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符合相应情形,经侦会立案追诉。使用伪造、骗领、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或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经侦会介入。恶意透支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超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不还。
为避免此类犯罪,银行应加强信用卡申请审核,严格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完善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异常透支行为并采取措施。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不随意出借信用卡,按时还款避免恶意透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