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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民事诉讼中,若遇到上述无需举证的情况,当事人可直接引用这些事实进行诉讼主张,无需额外收集证据证明。
(二)当对方当事人对这些无需举证的事实提出质疑时,若自身无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应合理应对,避免过度纠缠无意义的举证环节。
(三)若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上述事实,应积极收集和提供该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25-12-12 06: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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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以下情况无需举证:
1.众所周知的事实,如重大自然灾害、节日等,大家都知道,不用证明。
2.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有科学依据,无需举证。
3.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法律认可其真实性。
4.依据已知事实和生活经验法则推出的事实,无需举证。
5.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法院生效裁判、有效公证文书确认的事实,通常无需再举证。但有相反证据能反驳或推翻的除外。
2025-12-12 06: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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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诉讼中部分情况无需举证,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事实和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仲裁机构生效裁决确认的事实、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基本事实、有效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的除外。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述几类情况无需举证是有其合理性的。众所周知的事实,如重大自然灾害和节日,大众都知晓,没必要再证明;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是科学认知确定的,也无需额外举证;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法律已赋予其真实性;通过已知事实和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事实,是基于逻辑和常理;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法院生效裁判和有效公证文书确认或证明的事实,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不过,如果当事人能拿出相反证据且足以反驳或推翻这些事实,那就另当别论。如果在民事诉讼中遇到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06:0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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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中部分情况无需举证,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2.这些无需举证的情况是基于事实的广泛知晓性、科学认知的确定性、法律赋予的真实性等。对于这些事实,通常当事人无需再进行证明。
3.但当事人若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上述事实,则这些事实不能再免除举证责任。
4.建议当事人在诉讼中仔细审查对方提出的无需举证的事实,若有合理怀疑应积极收集相反证据。同时,在自身主张无需举证的事实时,要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被对方有效反驳。
2025-12-12 05:3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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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民事诉讼中,存在部分无需举证的情况。众所周知的事实,如重大自然灾害、节日等,因其广泛知晓性,无需当事人证明。
(2)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基于科学认知的确定性,无需举证。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法律直接赋予其真实性。
(4)依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无需举证。
(5)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以及有效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通常也无需当事人再举证。但当事人若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上述事实,则除外。
提醒:虽这些事实一般无需举证,但当事人若有相反证据可尝试推翻。不同案情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05:26: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