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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报工伤赔偿的步骤是啥

严* 福建-宁德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12.12 02:01:21 309人阅读

公司申报工伤赔偿的步骤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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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申报工伤赔偿,需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证据,通常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3.职工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公司或职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提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4.公司带认定决定书、鉴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2025-12-12 06: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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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申报工伤赔偿需依次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等待认定结果、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申报工伤赔偿时,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首先要在规定时间内,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必要材料。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通常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职工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公司或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最后,公司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整个流程规范严谨,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伤赔偿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025-12-12 05: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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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报工伤赔偿需按规范流程进行。先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决定;职工伤情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公司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2.等待工伤认定决定。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证据,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公司或职工向市级劳鉴委申请,提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4.申请工伤赔偿。公司携带认定决定书、鉴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025-12-12 04:1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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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申报工伤赔偿有严格的时间和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必要材料,这是启动工伤赔偿申报的基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证据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保障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职工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关键环节。公司或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供相关资料,以明确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
(3)公司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完成整个申报流程,使职工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提醒:
公司需严格遵守申报时间,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不同工伤情况赔偿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03:0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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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申请:公司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配合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证据,公司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三)申请鉴定:职工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公司或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资料。
(四)申请赔偿:公司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025-12-12 02:52:4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当事人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吗当事人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消极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规定》第l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对于异地诉讼离婚步骤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通过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1、起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2、法定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除上述情形外,可结合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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