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益阳法律咨询 > 益阳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夫妻撤销赠与房产有什么条件

夫妻撤销赠与房产有什么条件

侯* 湖南-益阳 房产纠纷咨询 2025.12.11 12:52:22 423人阅读

夫妻撤销赠与房产有什么条件

其他人都在看:
益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益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夫妻撤销赠与房产分三种情形。房产未过户,赠与人一般可撤销,但有例外;房产已过户,受赠人有特定严重情形时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对于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不同阶段撤销条件不同。房产未过户时,由于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通常能撤销,但经过公证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房产已过户后,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若受赠人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若遇到夫妻房产赠与撤销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1 17:30:06 回复
咨询我

1.夫妻撤销赠与房产分多种情形处理。房产未过户时,一般赠与人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
2.若房产已过户,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能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3.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赠与,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六个月内行使。

建议赠与人在赠与房产时谨慎考虑,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出现可撤销情形,及时收集证据,按规定时间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1 17:16: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房产未过户时,一般情况下赠与人能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这是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和公益道德行为的稳定性。
(2)房产已过户后,倘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3)若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提醒:
夫妻间撤销赠与房产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和时间限制,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以准确分析。

2025-12-11 16:16:45 回复
咨询我

(一)房产未过户:若不存在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情况,赠与人可直接撤销赠与。所以在赠与房产前,要谨慎考虑是否真的要赠与,避免后续反悔带来麻烦。

(二)房产已过户: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因受赠人违法行为导致这种情况,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注意时间限制,尽快启动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2025-12-11 14:33:43 回复
咨询我

1.房产未过户:在房产还没过户时,赠与人能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或者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2.房产已过户: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3.赠与人死亡或失能: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失能,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赠与,需在知道撤销事由六个月内行使。

2025-12-11 13:43:17 回复

解答如下,1、夫妻财产约定模式具体。《婚姻法》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模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该条的规定看,夫妻可以约定的财产拥有模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约定一方所有的全部或者某项具体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并不符合以上三种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模式,这种情况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应按赠与对待,应该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2、夫妻间赠与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首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手续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次,即便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符合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见夫妻间的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赠与如果办理了公证,则赠与人无权撤销,因为《物权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而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法定的撤销权,我国《婚姻法》中缺乏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3、夫妻间的赠与的权利转移必须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物权变动行为。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该动产,不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履行物权变更登记,履行了上述行为,赠与物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夫妻财产约定自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已依上述约定发生,只是未经物权变动手续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夫妻间的赠与是否有效赠与实质是合同的一种,我国合同法设专章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完全是有效的。二、夫妻之间的赠与能否撤销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一般是在双方夫妻关系融洽的时候所作出的,一旦在双方夫妻感情出现不和,甚至诉诸公堂,准备离婚的时候,赠与财产的一方往往会对自己曾经的赠与行为进行翻悔,那么法律上是否支持这种翻悔呢法律对此有着明文规定。针对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产的案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新近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换言之,夫妻一方虽口头或书面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给了另一方,但只要房产没有变更产权登记,仍登记在赠与方的名下,那么赠与方是可以翻悔的。为了避免这种反悔情况的发生,受赠方应尽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将赠与合同拿去公证,这样才能保证赠与财产能够“实至名归”。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的财产不断增多,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通常情况下,赠与的财产一般都为房产、车辆等较为大宗的财产,因而在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上夫妻双方的争议可能较大,而赠与财产是否实际转移所有权,又因动产和不动产在转移方式上有所不同,如果在离婚纠纷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寻求专业律师来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才是个明智的选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