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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二手房合同明确约定履行时间时,一方未依约履行,违约时间就是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像合同规定卖方在特定日期前完成过户,若未完成,该日期便是违约起算点。
(2)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时间,当事人可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予必要准备时间。合理准备时间结束后对方仍未履行,此时间点即为违约时间,如买方给卖方一周交付钥匙的准备时间,一周后未交付就违约。
(3)若一方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自该行为发生时就可认定违约起始。
提醒:签订二手房合同应明确履行时间,避免模糊约定。遇到对方违约,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11: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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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约定履行时间时,以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界定违约时间。如合同约定卖方过户日期,逾期未办该日期就是违约起算时间。
(二)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时间,当事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并给予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对方仍未履行,此时间点为违约时间。像买方要求卖方交付钥匙并给一周准备时间,一周后未交付构成违约。
(三)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自该行为发生时认定为违约起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12-11 10:4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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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有明确履行时间约定的,一方未按时履约,违约时间为约定履行期限届满日。如合同规定卖方在某日前过户,逾期未办,该日期就是违约起算时间。
2.合同未明确履行时间的,当事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对方仍未履行,此时间点为违约时间。如买方让卖方一周内交钥匙,一周后未交即违约。
3.一方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自该行为发生时认定为违约起始。
2025-12-11 10:0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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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二手房合同违约时间界定要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可根据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合理准备时间届满或一方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生来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二手房交易中,若合同明确约定履行时间,一方未按时履行,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就是违约时间,像合同约定卖方过户时间,逾期未办该日期即为违约起算点。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时间,当事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对方仍未履行,此时间点为违约时间,如买方要求卖方交付钥匙并给了一周准备时间,一周后未交付即违约。另外,若一方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自该行为发生时认定为违约起始。如果您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违约时间界定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1 09:2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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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违约时间的界定要综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若合同明确约定履行时间,一方未按时履行,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就是违约时间,像合同规定卖方某日前过户,逾期未办该日期即为违约起算点。
若合同未明确履行时间,当事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对方仍未履行,此时间点为违约时间,如买方要求卖方交付钥匙并给一周准备时间,一周后未交付即违约。
若一方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该行为发生时即认定为违约起始。
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合同签订时尽量明确各环节履行时间;二是无明确约定时要求履行应保留给予对方准备时间的证据;三是发现对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行为及时固定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1 08:51: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