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女职工特殊时期,本应受到法律保护,却被无理由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
(2)当处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时,用人单位却拒不支付。像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特定情况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3)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为了自身权益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并且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执行。
提醒:
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
(一)若遇到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无合法理由辞退等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女职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当用人单位在应支付经济补偿情形下不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终止合同要支付赔偿金,像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无理由辞退。
2.该支付经济补偿却不支付时也需赔偿,比如合同期满,非单位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而终止合同。
3.用人单位强迫劳动或危及劳动者安全致其解约,要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算。
结论:
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却不支付、因强迫劳动或危及劳动者安全致其解除合同等情形下,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无合法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若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让劳动者冒险作业危及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需担责。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遇到上述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却未支付的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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