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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遇到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有过错致患者损害的情况,患者可以收集诊疗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若医务人员未尽说明义务使患者受损,患者要保留好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医疗机构赔偿;若属紧急情况实施医疗措施,可查看是否有负责人批准的相关文件。
(三)因药品等缺陷或不合格血液致损,患者可根据自身便利选择向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索赔。
(四)若发现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同时准备通过诉讼让医疗机构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5-12-10 17: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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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规定适用情形如下:
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诊疗有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要赔偿。
医务人员未尽说明义务,致患者受损,医疗机构担责;紧急情况无法说明,经批准可先实施措施。
药品等有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患者可向相关机构索赔。
医疗机构隐匿或拒提供病历资料,可推定有过错并担责。
2025-12-10 15:4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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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过错致患者损害、医务人员未尽说明义务致患者损害、医疗产品缺陷或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情形。
法律解析:
在诊疗活动中,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要担责;医务人员未履行说明义务,让患者在不知情下接受诊疗并受损,医疗机构通常也需赔偿,但紧急情况下经批准可先实施医疗措施。因医疗产品缺陷或不合格血液使患者受损,患者可向医疗机构或相关提供方索赔。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行为,会被推定有过错并承担责任。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患者在遭遇医疗损害时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医疗过程中遇到类似纠纷或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0 14: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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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规定适用多种情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有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要担责;医务人员未尽说明义务使患者受损害,医疗机构担责,紧急情况经批准可先实施医疗措施;因药品等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索赔;医疗机构隐匿或拒提供病历资料等,可推定其有过错并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减少诊疗过错。
2.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说明义务,在非紧急情况下充分告知患者医疗风险。
3.医疗机构、生产者和血液提供机构要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药品、器械和血液安全。
4.医疗机构应规范病历管理,避免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情况发生。
2025-12-10 13:0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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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有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担责,这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在医疗损害中的应用,保障患者权益。
(2)医务人员未履行说明义务致患者受损,医疗机构担责,但紧急情况经批准可先实施措施,平衡了患者知情权和紧急救治的需要。
(3)因药械缺陷或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多方求偿,拓宽了患者的维权途径。
(4)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行为被推定为有过错并担责,促使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病历资料。
提醒:
患者遭遇医疗损害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和管理行为,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11:12: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