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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法人擅自用公章借款,若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且相对人非善意,公司可主张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由法人担责;公司可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究法人责任并索赔,还可举报,同时应完善公章管理和监督法人权力。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若擅自用公章借款且未用于公司经营,这属于越权代表行为。若相对人非善意,公司能主张该借款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责任由法人承担;若相对人善意,合同则有效。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究法人越权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也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法人不当行为。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要完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审批权限,加强对法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如果您在公司运营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9 19:2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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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人擅自用公章借款,若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属越权代表,公司一般可主张借款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由法人担责,但相对人善意时合同有效。
2.公司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究法人越权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法人不当行为。
3.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公司要完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审批权限,加强对法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2025-12-09 19:2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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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司法人擅自用公章借款且未用于公司经营时,这构成越权代表。在此情况下,公司有权主张借款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由法人承担责任。不过若相对人是善意的,合同则有效。
(2)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同时追究法人越权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公司遭受的损失。
(3)公司还能向相关部门举报法人的不当行为。
(4)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需完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审批权限,加强对法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提醒:公司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同时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5-12-09 19:1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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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且相对人非善意,公司主张借款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由法人担责。
(二)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究法人越权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三)向相关部门举报法人不当行为。
(四)完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审批权限,加强对法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2025-12-09 17:5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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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公司法人擅自用公章借款且未用于公司经营,属越权代表。公司可主张借款合同对公司无效,由法人担责,但相对人善意时合同有效。
2.公司可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究法人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也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3.为避免此类情况,公司要完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审批权限,加强对法人权力的监督制约。
2025-12-09 17:55: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