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产承诺赠与子女后再婚,若赠与合同已签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需履行赠与义务;若只是口头承诺且未过户,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若已过户,子女权益不受再婚影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只要不存在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再婚并非法定可撤销的理由。要是仅作了口头赠与承诺,既没签书面合同,房产也未过户,那么在过户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而一旦完成房产过户,房产所有权就归子女,即便赠与人再婚,也不影响子女对该房产的权益。若在房产赠与过程中遇到疑问,或不清楚自身权益与义务,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房产承诺赠与子女后再婚,不影响此前赠与承诺效力。只要赠与合同签订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就得按约履行赠与义务。像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才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再婚不在其中。
2.若仅口头承诺赠与,没签书面合同也未办理房产过户,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3.若已办理过户,房产所有权归子女,再婚不影响子女对该房产的权益。
建议:为保障子女权益,尽量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及时办理过户。赠与人应慎重作出赠与承诺,避免随意撤销引发纠纷。
法律分析:
(1)房产承诺赠与子女后再婚,只要赠与合同已签订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需按约定履行赠与义务。例如,双方签订了正式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因再婚而不履行。
(2)法定可撤销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再婚并不属于这些法定可撤销情形。
(3)若只是口头承诺赠与,未签书面合同且未办理房产过户,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4)若已办理过户,房产所有权归子女,再婚不影响子女对该房产的权益。
提醒: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能更好保障子女权益,若遇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可能被撤销,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已签订房产赠与合同,且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需按约定把房产赠与子女,不能因再婚而不履行。
(二)若只是口头承诺赠与,没签书面合同也未办理房产过户,赠与人在过户前可撤销赠与。
(三)若房产已过户给子女,房产归子女所有,赠与人再婚不影响子女对房产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