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陇南法律咨询 > 陇南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没离婚时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没离婚时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李* 甘肃-陇南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9 15:43:41 474人阅读

离婚时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陇南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明确财产范围:夫妻双方应清楚知晓上述各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对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平等处理财产:在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如买卖房产、进行大额投资等,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保存财产证据:对于工资、奖金等收入凭证,生产经营的合同、账目,知识产权收益的相关证明等,要妥善保存,以便在需要时能证明财产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5-12-09 18:03:04 回复
咨询我

1.婚姻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通常属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婚姻期间已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

2.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也属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3.其他共同财产有男女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2025-12-09 17:35:4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有明确界定。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不过,继承或受赠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像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对这些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在财产认定、处理等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9 17:02:25 回复
咨询我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中双方的平等地位和共同贡献。共同财产涵盖范围广泛,能保障双方在婚姻中的权益。

为合理管理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家庭财务规划,夫妻双方共同商讨制定收支计划,明确各项开支和储蓄目标。
2.对于重大财产决策,如投资、购房等,应充分沟通协商,尊重双方意见。
3.定期对家庭财产进行盘点和清算,确保财产状况清晰透明。
4.若涉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财产归属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通过这些措施,能更好地维护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和谐。

2025-12-09 16:15:4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是常见的收入形式,这些是夫妻共同努力积累财富的体现。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经济活动中所获得的回报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比如从事商业经营或进行投资活动所赚取的利润。
(3)知识产权收益,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财产性收益,都归夫妻共有。
(4)继承或受赠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如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提醒: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9 16:13:2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第一,将合伙财产按合伙的形式不同分为两种不同的共有,没有理论根据与实践根据。合伙的特征是两个以上公民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基本目的,当然是为获取收益。如果两个以上公民出资经营、劳动,并不意图获利,似乎不是原本意义上的的合伙。即使仍将这种合伙作为合伙,那么将这种非营利性合伙的财产作为按份共有,又有什么意义呢?之所以将合伙财产确定为共同共有,就要增强合伙的团体性,使其个人色彩降低,以适应现代社会对合伙的要求。故第三种观点不成立。第二,按民法的一般理论,按份共有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共有人有权单方面主张分割,转让其共有之份额,不受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同时,各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不得超出此范围。如合伙企业财产确定为按份共有,就合伙出资转让而言,则合伙人可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意转让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导致新的合伙人的加入,从而打破原合伙人之间的人合信任关系;就合伙出资及积累的分割而言,则可能因合伙人单方面主张分割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导致合伙人。这些情况对合伙企业及交易第三人来说都是极大的不利。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限制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他人;未经其他人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出质;其用意即在此。故按份共有形式甚不中取,第三种观点是不妥当的。第三,合伙财产符合共同共有的特点。一般认为,共同共有的特征,一是共同共有依共同关系产生;二是共有人在共有财产中不分份额;三是共同共有人平等地对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四是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义务。合伙财产依合伙关系而发生,符合共同共有的第一个特征;合伙财产具有组合性,在积累的财产中,自然不分份额;在投资的财产中,虽然在各人出资中各有份额,但其构成合伙投资的整体财产后,它的份额就变成了潜在份额,不到合伙终止,不再分份额大小,况且其投资与积累融为一体时,也难分出投资和积累的界限,因而符合共同共有的第二个特征;合伙财产体现全体合伙人的共有权,全体合伙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共享权利,共负义务,符合共同共有的第三个特征;合伙人对合伙共有财产对外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符合共同共有第四个特征。因此,合伙财产完全符合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没领证男方付首付写二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房款首付款项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双方的姓名,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即表示双方共享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尽管在结婚前,可能有其中一方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发生,然而当另一方的姓名被加入产权证时,这实际上就等同于赠予对方部分房产权益,因而在法理意义上讲,这套房产便是共同所有的。

    2024.10.17 1155阅读
  • 离婚后房子没做析产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离婚后,如果没有对房产进行有效的财产分割,那么这套房产通常还是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没有明确房产的分配,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可能就会不太稳定。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了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即使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也应该按照这些条款来执行权益的处置。

    2024.10.15 1735阅读
  • 离婚后房产没过户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离婚后房产未过户,不一定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明确房产归属后,即使未过户,所有权也已变更。虽然未过户可能影响房产处理和交易,但不影响所有权归属。

    2024.10.07 1890阅读
  •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离婚分割中,夫妻共同财富源自婚委以来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由制造、经营或投资产生的净利润,均为共有财产。双方对这部分资产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

    2024.09.12 1590阅读
  • 离婚时,如何界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离婚时共同财产界定包括:1)工资、奖金及其购置的动产不动产;2)经营活动中的收益,不论单方或双方参与;3)婚姻期间知识产权收益,无论产权归属;4)继承或赠与财产,除非有特别指定;5)一方投资产生的收益;6)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2024.09.04 194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