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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产做了担保后可以再抵押,但要在有剩余价值且告知后一抵押权人已抵押情况的前提下进行,二次抵押债权人风险更高。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财产抵押后,若该财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再次抵押且不得超出余额部分,即只要房产有剩余价值就能二次抵押。不过,二次抵押时债权人风险更高。在实现抵押权时,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例清偿,后位抵押权人受偿顺位在后,可能无法足额受偿。同时,再次抵押需告知后一抵押权人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如果在房产抵押方面你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9 13: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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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做了担保后在符合条件下可再抵押。只要房产存在剩余价值,即财产抵押后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就能够进行二次抵押。
2.二次抵押存在一定风险。二次抵押时债权人风险更高,实现抵押权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例清偿,后位抵押权人受偿顺位在后,可能无法足额受偿。
3.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债权人,在接受二次抵押时要全面评估房产剩余价值和债务人偿债能力。抵押人再次抵押时应如实告知后一抵押权人房产已抵押情况,保障交易透明和公平,降低各方风险。
2025-12-09 12:1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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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产做担保后可以再抵押,前提是该房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就剩余价值二次抵押,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2)二次抵押时债权人面临更高风险。在抵押权实现时,遵循抵押权登记先后顺序清偿,若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例清偿。后位抵押权人受偿顺位靠后,可能无法足额受偿。
(3)进行再次抵押时,必须告知后一抵押权人该房产已被抵押的事实。
提醒:
进行房产二次抵押时,抵押人要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抵押权人要充分考虑受偿风险。不同的抵押情况对应不同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09 12:0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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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将已做担保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要先确定房产存在剩余价值,也就是该房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二)进行二次抵押时,必须如实告知后一抵押权人该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
(三)债权人接受二次抵押时,要清楚自身风险相对更高,实现抵押权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按债权比例清偿,后位抵押权人受偿顺位在后,可能无法足额受偿,需谨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5-12-09 11:5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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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做担保后能再抵押,只要房产有剩余价值,其价值大于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再次抵押,但不能超余额。
2.二次抵押债权人风险更高,实现抵押权时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按债权比例清偿,后位抵押权人受偿在后,可能无法足额受偿。
3.再次抵押要告知后一抵押权人房产已被抵押。
2025-12-09 11:38: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