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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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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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时,务必严格按程序出示拘留证,并让被拘留人签名、按指印,若被拘留人拒绝,执行人员要在拘留证上注明情况,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二)要准确把握拘留期限,一般情况不超十四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三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计算时从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之时起算,结束日期算至到期日同一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同时,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1.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从拘留那一刻开始算。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要出示拘留证,让被拘留人签名、按指印,若其拒绝,执行人员需在证上注明。
2.拘留期限通常不超十四天,特殊情况能延长一到三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至三十天。
3.计算拘留期限,从实际限制人身自由时起算,到到期日同一时间结束。
结论:
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从拘留之时起算,期限一般不超十四日,特殊情况可延长,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三十日,计算时起始为实际限制人身自由时,结束算至到期日同一时止。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需出示拘留证并让被拘留人签名、按指印,拒绝的执行人员要注明。这保障了拘留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拘留期限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不超十四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考虑到案件复杂性,可延长至三十日,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打击犯罪的力度,又防止过度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计算拘留期限时,以实际限制人身自由时间为起始,结束算至到期日同一时止,确保了期限计算的准确性。如果遇到与刑事拘留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对拘留期限、程序等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从拘留之时开始算,执行拘留时公安机关要出示拘留证,让被拘留人签名、按指印,若其拒绝,执行人员需在拘留证上注明。拘留期限通常不超十四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三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至三十日,计算时起始为实际限制人身自由之时,结束算至到期日同一时。
为确保刑事拘留规范执行,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出示拘留证,规范被拘留人签名、按指印等流程,做好拒绝情况的记录。
2.严格把控拘留期限,特殊情况延长需有充分依据和审批。
3.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对拘留起始和结束时间计算的准确性,避免超期拘留。
法律分析:
(1)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从拘留之时起算,执行拘留时公安机关需出示拘留证,还应让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若被拘留人拒绝,执行人员要在拘留证上注明,这是为保障拘留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拘留期限通常不超十四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三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拘留期限规定。
(3)计算拘留期限,起始是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之时,结束是到期日的同一时止,这样能确保拘留期限计算准确。
提醒:
被拘留人应知晓自身权利和拘留期限规定。不同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刑事拘留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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