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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开始未终结的涉债务人诉讼或仲裁,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继续。涉及债务人财产个别清偿诉讼,依情况处理,为个别债权人利益的或被驳回、限制。
2.未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申报债权,一般不单独追债。对债权表有异议,可向受理法院起诉。
3.有关债务人的行政、刑事诉讼,不受破产程序影响,按相关程序进行。
2025-12-09 07:4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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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进入破产程序后,已开始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继续;个别清偿诉讼依情况处理。未提起诉讼的债权人应申报债权,一般不单独诉讼,对债权表有异议可起诉。行政或刑事诉讼不受破产程序影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已开始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需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确保程序衔接与公平。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个别清偿诉讼,若仅为个别债权人利益,可能会被驳回或限制,以避免个别债权人优先受偿。对于未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这是为了统一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提高破产程序效率。若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而有关债务人的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因性质不同,不受破产程序影响,继续按相关程序进行。若您在企业破产相关诉讼程序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9 06:3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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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破产程序后,诉讼程序处理规则明确。已开始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需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继续;涉及债务人财产个别清偿诉讼依具体情况处理,为个别债权人利益的诉讼或被驳回限制。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已开始未终结的诉讼或仲裁,相关当事人应及时关注管理人接管进度,配合后续程序推进。
2.尚未提起诉讼的债权人,要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避免单独诉讼追讨债务。若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及时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3.进行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的主体,按正常程序进行,不受破产程序干扰。
2025-12-09 05:2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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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正在进行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会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再继续。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统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与债务。
(2)涉及债务人财产个别清偿的诉讼,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为个别债权人利益的诉讼可能被驳回或限制,避免个别债权人优先受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尚未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通常不能单独诉讼追讨债务。若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
(4)有关债务人的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不受破产程序影响,按相关程序继续进行。
提醒: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及时申报债权,注意个别清偿诉讼的风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9 05:1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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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开始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这类程序先中止,等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再继续。
(二)涉及债务人财产个别清偿诉讼:为个别债权人利益的诉讼,可能会被驳回或受限制,要依具体情况处理。
(三)尚未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通常不能单独起诉追讨债务;若对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
(四)行政或刑事诉讼:有关债务人的这类诉讼不受破产程序影响,按相关程序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5-12-09 04:02: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