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侵犯探望权,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获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不会对孩子人身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一方阻止另一方看孩子的行为违法。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先协商,确定探望时间、方式等,这种方式灵活且能维护双方关系。若协商无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通过诉讼,让法院明确探望细节。若对方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可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探望权。不过,出于对孩子权益的保护,法院不会对孩子人身强制执行。如果大家在探望权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侵犯了探望权。解决此类问题,可先协商,若不成则走法律途径。
1.双方可自行协商,就探望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这是最平和的解决办法,能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双方关系及孩子成长环境。
2.协商无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3.若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履行的一方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但不会对孩子人身强制执行。
建议双方以孩子利益为重,理性解决问题,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
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这种行为侵犯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有助于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情感交流和健康成长。
(2)遇到此类情况,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达成一致,这种方式较为温和,能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3)若协商无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获得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拒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但不会对孩子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提醒:
在处理探望权纠纷时,要注意理性解决,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可自行进行沟通协商,就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这样能避免矛盾激化,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判决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三)当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依旧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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