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应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相关证据,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二)若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可配合法院进行公告送达,积极提供被告可能的联系方式或地址信息。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证据不充分,原告可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收集更多证据,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离婚诉讼被告故意缺席,法院会视情况处理。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传票传唤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因涉人身关系,通常不会轻易判。
2.首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且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判离;若有重婚、同居、家暴等证据,即便被告缺席也可能判离。
3.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文书,期满视为送达,之后可缺席审理并判决。
结论:
离婚诉讼中被告故意缺席,法院会依不同情况处理。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一般不轻易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且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通常不判离,有足够证据则可能判离;被告下落不明,会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所以法院对待被告缺席会谨慎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虽可缺席判决,但法院为保障当事人权益,不会轻易这样做。第一次起诉离婚,原告证据不足难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会贸然判决离婚;若原告能提供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证明感情破裂的关键证据,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对于下落不明的被告,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期满视为送达,然后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如果在离婚诉讼方面你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婚诉讼被告故意缺席,法院会依具体情形处理。一般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因离婚涉及人身关系,不会轻易缺席判。
2.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被告缺席且原告证据不足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判离;若原告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充分证据,即便被告缺席也可能判离。
3.被告下落不明时,法院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后可缺席审理并判决。
建议原告收集充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高胜诉几率。若被告下落不明,及时配合法院完成公告送达流程,推动诉讼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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