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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遗嘱该如何分割遗产

李* 山西-忻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2.08 14:01:25 308人阅读

依照遗嘱该如何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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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遗嘱效力确认是依照遗嘱分割遗产的首要步骤。有效的遗嘱需同时满足实质和形式要件。实质方面,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上,不同遗嘱类型有不同要求,像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2)确认遗嘱有效后,按遗嘱指定的分配方式和份额分割遗产。若遗嘱明确各继承人分得的财产,应严格执行。
(3)若遗嘱对部分遗产未作处理,这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4)分割遗产时,需先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同时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提醒:处理遗产分割时,务必仔细审查遗嘱效力。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20: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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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遗嘱效力。需从实质和形式两方面判断,实质方面要求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方面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要求,比如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按遗嘱分割遗产。确认有效后,按遗嘱指定的分配方式和份额分割。若遗嘱明确各继承人分得财产,严格执行。
(三)处理未处理遗产。遗嘱对部分遗产未作处理的,这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四)清偿税款和债务。分割时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同时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5-12-08 19:1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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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割遗产前,先确认遗嘱效力。有效遗嘱要满足实质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如立遗嘱人有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因遗嘱类型而异,像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签名和注日期。
2.遗嘱有效时,按指定方式和份额分割。若明确各继承人财产,严格执行。若部分遗产未处理,按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3.分割时先清偿税款和债务,同时为困难继承人留必要份额。

2025-12-08 17:5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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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依照遗嘱分割遗产,需先确认遗嘱效力,有效遗嘱按指定分配方式和份额分割,未处理部分按法定继承,分割时要先清偿税款和债务并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继承有严格规定。遗嘱效力确认是基础,需满足实质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要求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因遗嘱类型而异,像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确认遗嘱有效后,严格按遗嘱指定进行遗产分割。若遗嘱未处理部分遗产,则由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办理。同时,分割遗产时需先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保障国家利益和债权人权益,也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如果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17:3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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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遗嘱分割遗产,关键在于先确认遗嘱效力,再按遗嘱分配遗产,同时处理好未处理遗产和相关债务。
1.确认遗嘱效力:有效的遗嘱要满足实质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涵盖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形式要件因遗嘱类型而异,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2.按遗嘱分割遗产:遗嘱有效后,按指定的分配方式和份额分割。明确各继承人分得财产的,严格执行。
3.处理未处理遗产:遗嘱未处理的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4.清偿税款和债务:分割遗产时先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税款和债务,同时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2025-12-08 15:47:57 回复

解答如下,案情罗大爷在本市中心区域有一套公有住房,承租人是罗大爷,该房屋内有罗大爷,罗大爷的女儿,罗大爷的儿子及孙子的户口。2010年7月,该公有住房开始动迁,2010年10月,罗大爷因病去世。在罗大爷病重期间,立有遗嘱一份,写明:我死之后,拆迁所得房屋和补偿款由儿子和女儿平分。2010年9月,罗大爷的儿子与拆迁方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罗大爷的儿子选择了货币补偿,共得拆迁安置补偿款人民币320万元。嗣后,罗大爷的儿子和女儿因对动迁款分割意见不一致,无奈之下,罗大爷的女儿至要求分割动迁款,要求判令罗大爷的儿子向自己支付拆迁安置补偿款人民币160万元。而罗大爷的儿子认为自己的妹妹曾获得福利分房,因此其非此次被拆迁房屋内的同住人,不应享有动迁安置补偿款。动迁时,该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自己,当时父亲罗大爷已经死亡,所以父亲罗大爷不应计入安置人口,所以自己妹妹同样也不能因为继承罗大爷遗产而享有动迁款,自己妹妹要求人民币160万元动迁款是没有依据的。庭审中,罗大爷的女儿委托律师调取了当时拆迁的动迁户情况调査表及动迁户费用发放单,上述材料中核定该公有住房内人口为罗大爷、罗大爷的儿子、孙子和罗大爷的女儿。律师评析罗大爷的儿子与动拆迁实施单位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获得的动迁款实际上是该公有住房内共同居住人所共有的。动拆迁实施单位对该公有住房内的共同居住人核实为4人,即罗大爷,罗大爷的女儿,罗大爷的儿子及孙子。罗大爷的女儿要求主张依据遗嘱平均分割动迁款,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320万补偿款中每人应得80万元,罗大爷应得的80万元属于其遗产范围,按照遗嘱可以平分,有儿子和女儿平均分配40万元。判决结果支持了罗大爷女儿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罗大爷的儿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曰起10日内支付罗大爷的女儿拆迁安置款人民币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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