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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2天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蒋* 重庆-合川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2.08 05:49:38 468人阅读

工资拖欠2天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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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仅工资拖欠2天,一般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关系。若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沟通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及时”需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和合理期限。仅拖欠2天工资,时间较短,可能是财务流程、银行系统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偶然情况,难以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故意。

若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先与单位沟通协商,了解拖欠原因并要求尽快支付。若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在沟通后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工资拖欠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12: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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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工资拖欠2天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但“未及时”需达一定严重程度与合理期限。2天拖欠时间短,可能是财务流程、银行系统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偶然情况,难以认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仅拖欠2天,建议先与单位沟通协商,了解拖欠原因并要求尽快支付工资。
2.若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经沟通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025-12-08 10:3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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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资仅拖欠2天通常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及时”有严重程度和合理期限要求。
(2)2天的拖欠时间较短,可能是财务流程、银行系统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偶然情况,难以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故意。
(3)若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关系,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了解拖欠原因并要求尽快支付。
(4)若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经沟通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遇到工资拖欠情况,先判断拖欠时长和频率,仅短期拖欠不宜贸然解除合同,若问题频发可咨询进一步分析维权方案。

2025-12-08 08:5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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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工资仅拖欠2天时,不建议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了解拖欠原因并要求尽快支付工资。
(二)若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经沟通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5-12-08 08:2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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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拖欠工资2天,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但“未及时”要有一定严重程度和合理期限。
2.2天拖欠时间短,可能是财务流程、银行系统等客观因素偶然导致,难以认定单位恶意拖欠。
3.想解除劳动关系,可先和单位沟通,了解原因并要求尽快支付。若单位常拖欠或沟通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25-12-08 07:29:34 回复

解答如下,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二)各地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也有不同的规定。1、有的明确指出了当日结清。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2、有的则可以延后结清,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3、有的可以在离职手续办妥后结清或从其约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合法,一般是员工离职时就应该结算,但各地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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