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伤期间仅发底薪属于克扣工资,职工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由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正常工作时的待遇,并非只有底薪。单位只发底薪未足额支付工资,违反法律规定。若单位有克扣工资行为,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按规定支付工资;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若遇到此类工伤工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工伤期间仅发底薪属于克扣工资行为。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正常工作时的工资福利,并非仅指底薪。单位只发底薪未足额支付工资,违反法律规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当单位出现此类克扣工资情况,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按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解决问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职工工伤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有明确法律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这意味着不是只发底薪,而是正常工作时的全部工资福利。
(2)单位仅发底薪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3)当遇到这种情况,职工有多种途径维护权益。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按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解决;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职工遇工伤单位克扣工资,维权要及时收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工伤期间单位仅发底薪的情况,职工首先可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而不是只发底薪。
(二)若协商没有达成一致,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三)职工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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