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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资离职是否有补偿金

陈** 天津-汉沽区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07 10:10:27 465人阅读

拖欠工资离职是否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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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权益。
(2)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明确且合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能相对公平地补偿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工资而遭受的损失。
(3)劳动者维权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关键,有助于在维权过程中顺利主张自己的权益。
(4)维权途径多样,先与单位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劳动仲裁和诉讼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7 15:5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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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自身权益: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二)计算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三)收集证据维权: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走劳动仲裁、诉讼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5-12-07 14:4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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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劳动者可获补偿金。法律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付薪,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劳动者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诉讼维权。

2025-12-07 14:2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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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离职,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12-07 13:2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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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致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可获补偿金。根据法律,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劳动者维权时,应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3.建议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关注工资发放情况,遇到问题积极维权。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025-12-07 11:47:1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什么叫无故拖欠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二、无故拖欠工资有哪些法律后果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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