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过一个月被劝退,需分情况处理。若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无法证明,则属违法解除。
1.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劳动者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凭借这些证据,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试用期超过一个月被劝退,单位需区分不同情况承担责任。若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无法证明,就是违法解除。
(2)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一方面可与单位协商,能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通过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在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劝退时,劳动者接受解除结果,此时无经济补偿。
(二)若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可让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超一个月被劝退,可这样处理:
若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合法,无补偿;无法证明则属违法。
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不想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付赔偿金,工作不满半年补偿半月工资。
劳动者可收集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试用期超过一个月被劝退,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合法解除无补偿,无法证明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协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双倍赔偿,也可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违法解除。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与单位协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时,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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