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保险处理分多种情况,个人财产买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不分割;共同财产为一方买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或一方继续履约并补偿另一方;为孩子买的保险通常不分割,获抚养权一方续缴保费,已产生且明确受益人为孩子的保险金归孩子。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个人财产购买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因其财产属性明确,属于个人财产范畴,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由于涉及夫妻共同资金投入,所以双方可协商退保,将保单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一方想继续持有保险,就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为孩子购买的保险,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般不进行分割,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继续缴纳保费以维持保险效力。若已产生明确受益人为孩子的保险金,该保险金自然归孩子所有。若您在离婚保险分割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夫妻离婚时保险处理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个人财产买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属个人财产不分割。
2.用共同财产为一方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双方协商退保,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二是协商由一方继续履行合同,获得保险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3.为孩子买的保险通常视为对孩子的赠与,一般不分割,由获得抚养权一方继续缴保费。若已产生明确受益人为孩子的保险金,归孩子所有。
建议夫妻离婚时就保险处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1)个人财产购买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因其具备个人财产属性,所以在夫妻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这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2)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存在两种处理途径。一是双方协商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是协商由一方继续履行合同,获得保险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以此平衡双方权益。
(3)为孩子购买的保险,通常被认定为对孩子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继续缴纳保费。若已产生明确受益人为孩子的保险金,该保险金归孩子所有,保障了孩子的利益。
提醒:
不同保险合同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处理保险分割时需仔细查看合同约定。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分析。
(一)个人财产买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其属个人财产,无需担忧被分割问题。
(二)用共同财产为一方买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协商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二是协商由一方继续履行合同,获得保险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三)为孩子买的保险,一般视为对孩子的赠与,不分割,由获得抚养权一方继续缴保费;若已产生明确受益人为孩子的保险金,归孩子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特殊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这些规定为上述保险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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