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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读大学费用如何承担

陈** 广东-江门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07 05:33:07 404人阅读

夫妻离婚孩子读大学费用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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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子女读大学成年后父母无法定抚养义务,若子女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父母需承担必要抚养费,可协商分担,协商不成可起诉;无特殊情况父母可自愿资助。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以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为界限。对于读大学的子女,一般已成年,父母在法律上无强制抚养义务。但当子女存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等特殊情形时,父母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费用承担可由父母协商,依据双方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确定分担比例。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而对于已成年且无特殊情况的子女,父母给予资助是出于自愿,法律不会强制要求。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7 10: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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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成年子女读大学,父母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承担必要抚养费。
2.对于读大学且存在特殊情况的子女,父母应先协商费用承担方式,依据双方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确定分担比例。
3.若父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决。
4.若子女已成年且无特殊情况,父母资助属于自愿行为,法律不做强制要求。

2025-12-07 08:1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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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子女成年读大学,父母法定抚养义务解除。不过若子女处于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承担必要抚养费。
(2)当读大学的子女有特殊情况时,父母应先协商费用承担方式,要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等来确定分担比例。
(3)若父母就费用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4)要是子女成年且无特殊情况,父母资助是自愿行为,法律不强制要求。

提醒:在确定抚养费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若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解决方案。

2025-12-07 07:1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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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读大学的子女处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特殊情况,父母首先应友好协商费用承担方式,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确定分担比例。
(二)若父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决。
(三)若子女已成年且不存在特殊情况,父母可自行决定是否资助,法律对此不强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5-12-07 06:4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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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子女上大学成年后,父母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因素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父母要承担必要抚养费。

2.读大学子女有特殊情况,父母协商费用承担,按双方经济和孩子需求定分担比例。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3.子女成年且无特殊情况,父母可自愿资助,法律不强制。

2025-12-07 06:04:32 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生活的子女”作出了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子女才属于不能生活的情况,父母双方对属于这种情况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不履行上述义务子女有权向。在子女上大学期间,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不负担这一义务的,因为在此期间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具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改变。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对于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承担话,另一方不论是出于一种亲情的责任或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均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生活的子女”作出了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子女才属于不能生活的情况,父母双方对属于这种情况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不履行上述义务子女有权向。在子女上大学期间,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不负担这一义务的,因为在此期间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具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改变。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对于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承担话,另一方不论是出于一种亲情的责任或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均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

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时又无法养活自己,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1),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则没有法定的义务,由一方抚养的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婚姻法,若孩子上大学,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让孩子完成学业,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但尚未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尚在校就读的。你咨询的问题中,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只要另一方还有负担能力,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3),可不负担子女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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