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海口法律咨询 > 海口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公司结业通常有哪三种情况

公司结业通常有哪三种情况

朱* 海南-海口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2.07 02:17:18 367人阅读

公司结业通常有哪三种情况

其他人都在看:
海口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海口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公司结业有自愿解散、行政强制解散、司法解散三种情况。
法律解析:
自愿解散是公司基于自身意愿终止经营,像达成经营目标、战略调整时,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章程程序决议后进入清算流程。行政强制解散是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如严重违法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执照后要停止经营清算。司法解散则是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特定比例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若大家对公司结业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详细解答。

2025-12-07 09:06:06 回复
咨询我

1.公司结业主要有自愿解散、行政强制解散、司法解散三种情况。自愿解散是公司依自身意愿终止经营,像股东决议解散,可能因经营目标达成或战略调整,按章程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后进入清算流程。
2.行政强制解散是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若公司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作出吊销执照处罚,公司需停止经营并清算。
3.司法解散是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建议公司在经营中制定合理战略,避免违法违规行为。遇到经营困难时,股东可先尝试协商等途径解决,必要时再通过司法途径。

2025-12-07 07:30: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自愿解散体现了公司的自主意志,股东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如经营目标完成或战略调整等,通过合法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来终止公司经营,之后按规定进入清算等流程,这给予了公司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2)行政强制解散是对公司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措施,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当公司出现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时,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吊销执照等措施,强制公司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
(3)司法解散为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陷入严重困境时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当公司继续存续会损害股东重大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醒:不同的公司结业情况有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公司和股东需严格依法处理。若遇到复杂的结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07 06:34:42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自愿解散,股东在决议解散前应充分沟通,明确解散原因和后续安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作出有效决议,确保决议内容合法合规。决议作出后,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二)为避免行政强制解散,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定期进行内部合规审查,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若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股东在考虑请求司法解散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困境及股东利益受损情况,同时先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5-12-07 05:36:46 回复
咨询我

公司结业通常有三种情形:
自愿解散,公司主动决定终止运营。像股东因目标达成或战略调整,按章程经决议后进入清算流程。

行政强制解散,若公司违法违规,行政机关会依法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如严重违法经营,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继续经营会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解决时,一定比例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025-12-07 04:14:04 回复

欠款诉讼时效法律依据: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不予认可。  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