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河西区法律咨询 > 河西区合同订立法律咨询 > 合同签订后要求对方不履行起诉期限多久

合同签订后要求对方不履行起诉期限多久

任* 天津-河西区 合同订立咨询 2025.12.07 04:04:21 413人阅读

合同签订后要求对方不履行起诉期限多久

其他人都在看:
河西区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河西区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对方期满未履行,从期满日起算三年时效;未约定的,债权人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准备时间,从宽限期满日起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2025-12-07 08:42:1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起算点依不同情况而定,最长保护期为二十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到期未履行,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日开始计算三年时效;若未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其必要准备时间,从宽限期满开始算三年时效。不过,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大家在自身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等,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随时愿意为大家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

2025-12-07 07:34:13 回复
咨询我

1.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时。
2.对于有履行期限约定的合同,对方到期未履行,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三年;无履行期限约定的合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时效从宽限期届满日起算三年。
3.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但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建议当事人在知晓权利受损后及时行使权利,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025-12-07 07:16:2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开始计算。
(2)对于有履行期限约定的合同,若对方在期限届满未履行,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3)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需给予必要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4)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不过特殊情况可依权利人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延长。

提醒:
要留意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不同案情的时效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7 05:27:23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合同履行期限情况。若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当对方在期限届满未履行时,要留意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在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
(二)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人在要求对方履行时,要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时效,同样需在时效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无论何种情况,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所以需密切关注权利受损时间,若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5-12-07 05:00:1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的条件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一方面,如果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订立时,就应认为当事人已认识到发生的事实,而当事人仍以对自己不利的已变更的情事作为合同的内容,就表明当事人自愿承担风险,所以事后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另一方面,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发生合同履行变更,由于此时合同关系已经消灭,所以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3、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如果当事人在订约时能够预见,就表明他承担了事件发生的风险,因此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变更事实上没有预见,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可以预见,那么仍然不能主张合同履行变更。4、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即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变更没有过错。而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可分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和其他事件三种。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后通常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就会对当事人明显有失公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这里必须把握好“度”,即合同履行变更必须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极不均衡,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影响轻微,就不能适用这项原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