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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辞职工资是当天结清吗

冯* 辽宁-本溪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07 00:40:10 374人阅读

提前三十天辞职工资是当天结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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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三十天辞职,工资不一定当天结清。依据法律,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但实践中工资支付周期和解除合同时间可能不一致,若单位按既定工资发放日支付且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不违法。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3.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4.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07 05:4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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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明确规定。
(2)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工资支付周期和解除合同时间存在差异,若单位按既定工资发放日支付工资,且处于合理期限内,这种做法一般不违法。
(3)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尝试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提醒:劳动者遇到工资支付问题,要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7 04:5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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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提前三十天辞职工资未当天结清的情况,可先了解单位工资支付周期,若单位按既定工资发放日支付且在合理期限内,属正常情况。
(二)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可主动与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支付工资。
(四)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5-12-07 03:4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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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工资不一定当天结清。按规定,单位应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2.实际中,工资支付周期和解除合同时间可能不同步,单位按既定发放日发工资,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不违法。

3.若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2025-12-07 02:1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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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提前三十天辞职,工资不一定当天结清,若单位按既定工资发放日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通常不违法,未及时支付可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但实际中工资支付周期和解除合同时间可能不同步,若单位依照既定工资发放日支付且在合理期限内,这种情况一般不违法。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辞职工资结算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帮助。

2025-12-07 01:49:30 回复

你好,合同期满,你退休的,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第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条、第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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