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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的规则,明确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二)计算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使用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注意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这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25-12-07 05:2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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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除合同的年假补偿规则:累计工作1-10年,年休假5天;10-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
2.若当年度未休满年假,按已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天数并支付报酬,不足1整天的不支付。折算方法:(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休年假天数-已安排天数。
3.未休年假工资按日工资300%支付,含正常工作工资。
2025-12-07 04: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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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按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年休假天数,当年度未休满的,按特定方法折算应休未休天数,支付日工资收入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作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年限挂钩,如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当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要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的方法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补偿。同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这保障了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时的年休假权益。如果您在协商解除合同年休假补偿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7 04:0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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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合同年假补偿有明确规则。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
1.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要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2.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此规则处理年假补偿,避免劳动纠纷;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2025-12-07 02:4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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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1年不满10年为5天,10年不满20年为10天,20年及以上为15天。这是保障职工休息权益的重要规定。
(2)协商解除合同时,若当年度未休满年假,需按特定方法折算应休未休天数。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对于折算后的应休未休年假,用人单位要支付300%的日工资报酬,且其中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
提醒:
用人单位需严格按规定计算并支付年假补偿,职工要留意自身年假权益。不同工作情况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了解。
2025-12-07 02:23: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