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离婚登记要求双方到场是合理且必要的。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离婚意愿真实,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为更好完成首次离婚登记,建议如下:
1.提前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办理。
2.双方应在冷静思考后确定离婚意愿,以确保申请真实有效。
3.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初审工作,如实提供信息。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是法定程序。这体现了离婚需双方达成一致且共同表达意愿。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是为了审核离婚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初审通过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通过则不予受理,保证了离婚登记的规范性。
(3)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办理首次离婚登记,能有效避免一方被胁迫或非真实意愿离婚的情况,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提醒:
办理离婚登记时务必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合规。因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需提前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初审工作,若初审通过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不符合条件,按要求进行补充或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首次办离婚登记,双方必须到场。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协议,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还得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
2.婚姻登记处会初审提交的材料,没问题就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3.要求双方亲自到场,是为保证离婚意愿真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