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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前公婆帮忙还房贷,没明确说赠与双方,通常算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对应房产份额是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婚后公婆继续帮忙还,没明确赠与双方,也多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倾向归登记方,不过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要求补偿。
2.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帮忙还房贷算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2025-12-06 09: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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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公婆帮还房贷,房产归属分情况而定。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前及婚后未明确赠与双方的,多为登记方财产,但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补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当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时,婚前公婆帮忙还房贷,若无明确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对应房产份额属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婚后公婆继续帮忙还贷且未明确赠与双方,也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倾向于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按照法律规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帮忙还房贷可看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若对房产归属等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6 07:4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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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公婆帮还房贷,房产归属的确需分情况判断。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前公婆帮忙还的房贷,若无明确赠与双方表示,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对应房产份额属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婚后公婆继续帮忙还贷,未明确赠与双方时,也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倾向登记方所有,但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有权要求补偿。
2.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帮忙还房贷可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3.为避免纠纷,建议在婚前明确房产出资和归属,可签订书面协议。婚后公婆帮忙还贷时,也应明确赠与对象,最好通过书面文件确定,以保障各方权益。
2025-12-06 07:0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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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时,婚前公婆帮忙还房贷,在无明确赠与双方表示的情况下,这部分房贷对应的房产份额是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因为这体现了公婆为自己子女购房助力的意愿。
(2)婚后公婆继续帮忙还房贷,若未明确赠与双方,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过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这保障了非登记方在婚姻中的付出。
(3)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帮忙还房贷可看作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体现了房产登记的公示效力。
提醒:在涉及公婆帮忙还房贷及房产归属问题时,建议保留好出资相关凭证,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6 05:1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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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前让公婆保留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等,明确款项用途。婚后若公婆继续帮忙还贷,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还贷行为是否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若离婚,另一方计算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金额,要求合理补偿。
(二)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公婆出资时可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性质和条件。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06 04:01: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