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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以下情况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1.侦查时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
2.嫌疑人身份不明,侦查羁押期从查清身份日起重新算。
3.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改变管辖,从新检察院收到案件日起算审查起诉期;补充侦查移送后,重新算审查起诉期。
4.法院审理时改变管辖,从新法院收到案件日起算审理期;检察院补充侦查移送后,重新算审理期。
2025-12-06 09: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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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依据法律规定,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或补充侦查、审理阶段法院改变管辖或检察院补充侦查等情形下,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在侦查环节,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为保证全面侦查,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致身份不明时,需先查清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之日起重新算。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会使审查起诉期限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也重新计算。审理阶段,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法院收到案件起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同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若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与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6 07:3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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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体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与灵活性。当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身份不明待查清、审查起诉和审理阶段改变管辖或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等情况出现时,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能确保司法机关有足够时间全面准确处理案件。
2.针对这些情形,司法机关应做好相应工作。在侦查阶段,要及时记录发现新罪行的时间并规范操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加快身份核查工作。在审查起诉和审理阶段,改变管辖时要做好案件交接与信息传递,补充侦查时严格把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新计算期限的合理性与公正性,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2025-12-06 06:5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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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另有重要罪行的情况,会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这有助于全面侦查犯罪事实,避免遗漏其他重要犯罪行为。
(2)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侦查羁押期限会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只有明确身份,才能更好地开展侦查和后续法律程序。
(3)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改变管辖,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也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是为了保障审查起诉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在人民法院审理阶段,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有利于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审理。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家属需了解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情形,若认为存在不合理计算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12-06 05:5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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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留意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否另有重要罪行,若发现需及时记录并自发现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调查其身份,待查清身份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若改变管辖,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就开始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要做好时间节点把控。
(三)审理阶段,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起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法院需准确记录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2025-12-06 04:08: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