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企业生产特点是否符合特定行业或岗位要求,比如是否属于交通、铁路等需连续作业岗位,或者地质勘探、建筑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部分岗位。
(二)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协商,积极沟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的相关事宜,以取得职工的理解与支持。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实行年综合工时制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才可实行,不能擅自执行。
(四)实行综合工时制后,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若总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要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要满足这些条件:
1.生产特点特殊,像交通、渔业等需连续作业岗位,以及建筑、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岗位。
2.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获得职工理解支持。
3.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获批,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实行。
实行后,要保障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11小时、每周至少休1天,超出法定工时要支付加班工资。
结论:
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需满足生产特点特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并取得支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获批这三个条件,实行后要保障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权益,超出法定工作时间需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解析:
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首先要符合特定生产特点,像交通、铁路等行业连续作业岗位,以及地质勘探、建筑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行业的部分岗位。其次,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获得职工理解支持,这保障了职工的参与权。最后,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获批,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实行,这是规范管理的要求。实行综合工时制后,企业需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支付加班工资,这维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获得报酬权。如果企业遇到综合工时制相关法律问题,或者劳动者对自身权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合规。
1.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需满足生产特点特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等条件,实行后要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权益。
2.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要符合特定行业或岗位要求,如交通、铁路等行业连续作业岗位,以及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行业的部分岗位。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取得职工理解与支持。还需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获批准,不能擅自实行。
3.实行综合工时制后,企业要确保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保障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1)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有严格条件限制。生产特点特殊是首要条件,特定行业或岗位因工作性质或受自然条件限制,才符合实行该工时制的基础要求。
(2)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也很关键。这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尊重,只有取得职工理解与支持,才能保障工时制顺利推行。
(3)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获批是必要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实行属违规行为。
(4)实行综合工时制后,企业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严格控制每日工作时长和每周休息天数,对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提醒:企业实行年综合工时制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劳动者遇到权益受损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