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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字要公征吗
不太明白你说的“公征”具体啥意思。如果是指公开征集,自己写的字是否公开征集得看你意愿。要是指公证,那也不是必须的,公证能增强证明力。若想保护自己写字的著作权,可保留创作证据,比如底稿、创作时间记录等。若涉及商业使用等,可签合同明确权益归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征地程序有规定不签字就可以强征吗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如果征收单位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的,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不交地的可以强制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5)市国土局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镇区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工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流程。(7)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开展公证评估。(8)镇区与被搬迁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镇区形成协商记录,并送达选择安置房通知。(9)镇区拟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报送市国土局。(10)市国土局制发初步补偿安置方案送达被征收人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11)市国土局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送达被征收人。(12)被征收人不服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讼的,市国土局和镇区共同应议应诉。(13)市国土局催告交出土地。(14)被征收人不履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市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15)受理审查、裁定执行。接到市国土局的申请后,在五日内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对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强制执行是指由将当事人强制迁出,将相应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将地上建筑物交给地块所属镇组织拆除,亦可自行组织拆除。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是指相关单位在申请强制执行及实施强制执行前要做好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如果买房子的钱都是你们家全付的话,当然只写你们家的名字最有保障。如果是儿子领结婚证前可以完成买房交易的话,可以写儿子的。不过最好就写家长的,反正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话,最终房子还是儿子的。但是如果儿子已经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写儿子名字的话,基本上就是分了一半的房子给媳妇了。如果房子只有儿子的名字,无论他领结婚证与否,他也有权利私下去加媳妇的名字进去的。所以,如果儿子没意见的话,房子最好是写家长的,是家长出钱买的话也别去心软啥的,先保障了自己。你也不用担心将来如果想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会有多复杂与麻烦。其实只要给点钱地产中介,然后直接与你儿子办个房子的交易买卖,给点过户的费用就搞定了。如果房子是两家人一起出钱买的,或者一方出首期,一方还贷,甚至一起还贷也好。反正是双方一起给钱买的前提下,就写儿子与媳妇的名字吧,公平也公正些,谁也不贪谁的。反正房产证上可以写占有的比率的,谁给钱多就谁多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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