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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屋过户后多久可以撤回

杨* 山东-枣庄 房产纠纷咨询 2025.12.05 16:06:16 463人阅读

家庭房屋过户后多久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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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房屋过户后通常不能随意撤回,但在法定情形下可申请撤销。
2.若因欺诈、胁迫签合同,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撤销;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可撤销;受胁迫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
3.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4.撤销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获支持后可恢复房屋产权登记。

2025-12-05 21:1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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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家庭房屋过户后通常不能随意撤回,在法定情形下可申请撤销,且有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房屋完成过户后,一般不能随意撤回。不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当事人可申请撤销过户。比如受欺诈、胁迫签订过户合同,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是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撤销;若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但如果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当事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撤销房屋过户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判决或裁决支持撤销后,才能进行房屋产权恢复登记。如果您在房屋过户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或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5 19:3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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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房屋过户后通常不能随意撤回,但在法定情形下可申请撤销。如受欺诈、胁迫签订过户合同,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撤销;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2.解决措施与建议:若符合上述法定撤销情形,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受欺诈、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等相关证据。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其进行判决或裁决。待获得支持撤销的结果后,尽快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05 18:5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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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家庭房屋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撤回,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申请撤销。例如受欺诈、胁迫签订过户合同,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
(2)若因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撤销该过户行为。
(3)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撤销。
(4)需注意,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
(5)要实现撤销,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判决或裁决支持撤销后,才可以进行房屋产权恢复登记。

提醒:
家庭房屋过户撤销有严格条件和时间限制,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遇到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8:1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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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如存在受欺诈、胁迫签订过户合同,或有重大误解等情况。若符合,留意撤销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受欺诈、胁迫(非胁迫行为终止情况)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已过五年,撤销权消灭,此时无法再申请撤销。

(三)一旦确定符合撤销条件且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支持撤销后,及时办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5-12-05 16:32:28 回复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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