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林芝法律咨询 > 林芝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将孩子送给奶奶可以吗

夫妻离婚将孩子送给奶奶可以吗

佘** 西藏-林芝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05 16:38:59 352人阅读

夫妻离婚将孩子送给奶奶可以吗

其他人都在看:
林芝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林芝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夫妻离婚后可在特定情况下让奶奶代为抚养孩子,但并非“送”,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
法律解析: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若父母存在特殊困难,如丧失抚养能力、患有严重疾病等,在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委托奶奶照顾抚养孩子,不过这属于委托监护,法定监护关系未变,父母依旧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若父母仅因离婚想推卸抚养责任,法律不允许,另一方或相关组织可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您在孩子抚养、监护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2-05 20:33:05 回复
咨询我

夫妻离婚后让孩子由奶奶抚养在特定情形下是可行的,但这并非是“送”孩子,而是委托监护。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即使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

若父母双方存在特殊困难,像丧失抚养能力、患有严重疾病等,在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可委托孩子奶奶代为照顾抚养。不过这种情况下法定监护关系并未改变,父母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若父母只是因离婚想推卸抚养责任将孩子交给奶奶,法律是不允许的。另一方或相关组织可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建议父母明确自身法定责任,非必要情况亲自履行抚养义务。若确有困难需委托奶奶抚养,要保障孩子权益并依法依规处理。

2025-12-05 20:16:2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离婚并不改变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2)当父母双方存在特殊困难,像丧失抚养能力、身患严重疾病时,在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能委托孩子奶奶代为照顾抚养,此为委托监护,法定监护关系不变,父母依旧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3)若父母仅因离婚就想推卸抚养责任把孩子交给奶奶,这种行为不被法律允许,另一方或相关组织可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提醒:父母不能随意推卸抚养责任,若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抚养,要确保孩子权益不受侵害,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分析。

2025-12-05 18:34:35 回复
咨询我

(一)若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孩子,可在保障孩子权益情况下,与奶奶协商委托其代为照顾抚养,同时父母要明确知晓自己法定监护责任未变,仍需承担相应义务。
(二)若一方想借离婚推卸抚养责任将孩子给奶奶,另一方可以要求该方履行抚养义务,相关组织也能督促父母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5-12-05 17:44:55 回复
咨询我

1.夫妻离婚后把孩子交给奶奶养,并非真正意义的“送”。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即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不变。
2.若父母有特殊困难,像丧失抚养能力或患重病,在保障孩子权益时,可委托奶奶照顾。但这只是委托监护,父母仍担法律责任。
3.若父母借离婚推卸责任,法律不允许。另一方或相关组织可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

2025-12-05 17:21:37 回复

经研究认为:”收养“这类问题,情况复杂,应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有关政策法律妥善处理。  我们对下面几种情况的意见:  一、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及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方主要由生父母决定。  二、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是针对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收养关系已经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能否以未经其同意而主张该收养关系无效问题规定的。  三、在审判实际中对不同情况的处理,需要具体研究。诸如你院报告中列举的具体问题,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抚养子女的能力而不愿尽抚养义务,以及另一方无抚养能力,且子女已经由有抚养能力,又愿意抚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的,为子女发生争议时,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考虑,子女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继续抚养较为合适。  附:山西省高级人民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是否应当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抚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请示 [1989]晋法民报字第1号最高人民:  你院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我们在试行中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欲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坚决反对,要求由他们抚养(特别是夫妻为独生,子女亦为独生者),发生争执。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有的是有监护和抚养能力而不愿承担监护和抚养的义务)并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但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特别是子女从小就由他们抚养照顾的)一经发现,便坚决主张收养关系无效,要求由他们抚养,发生纠纷。  我们认为: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系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在实际生活中,祖孙关系的密切程度往往不次于父母子女的关系。尤其在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子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习惯,有的子女从小就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照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往往是由两种情况引起的:一是另一方缺乏监护和抚养能力;二是另一方有监护和抚养能力但不愿承担监护和抚养的义务而舍弃子女。第二种情况,另一方在实际上已失去了作为监护人的条件。在这两种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因此,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时,应向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征求意见。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坚决要求监护和抚养,而且有监护、抚养的能力,则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抚养,另一方与他人所办收养手续应为无效,这样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愿意监护和抚养,或者虽然愿意但无能力监护和抚养。另一方才可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经研究认为:”收养“这类问题,情况复杂,应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有关政策法律妥善处理。  我们对下面几种情况的意见:  一、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及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方主要由生父母决定。  二、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是针对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收养关系已经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能否以未经其同意而主张该收养关系无效问题规定的。  三、在审判实际中对不同情况的处理,需要具体研究。诸如你院报告中列举的具体问题,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抚养子女的能力而不愿尽抚养义务,以及另一方无抚养能力,且子女已经由有抚养能力,又愿意抚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的,为子女发生争议时,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考虑,子女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继续抚养较为合适。  附:山西省高级人民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是否应当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抚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请示 [1989]晋法民报字第1号最高人民:  你院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我们在试行中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欲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坚决反对,要求由他们抚养(特别是夫妻为独生,子女亦为独生者),发生争执。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有的是有监护和抚养能力而不愿承担监护和抚养的义务)并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但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特别是子女从小就由他们抚养照顾的)一经发现,便坚决主张收养关系无效,要求由他们抚养,发生纠纷。  我们认为: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系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在实际生活中,祖孙关系的密切程度往往不次于父母子女的关系。尤其在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子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习惯,有的子女从小就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照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往往是由两种情况引起的:一是另一方缺乏监护和抚养能力;二是另一方有监护和抚养能力但不愿承担监护和抚养的义务而舍弃子女。第二种情况,另一方在实际上已失去了作为监护人的条件。在这两种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因此,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时,应向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征求意见。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坚决要求监护和抚养,而且有监护、抚养的能力,则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抚养,另一方与他人所办收养手续应为无效,这样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愿意监护和抚养,或者虽然愿意但无能力监护和抚养。另一方才可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