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婚前房婚后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离婚分割时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房屋,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若一方父母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这可看作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对该房屋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按约定处理。在离婚分割时,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父母婚前购买的房屋,通常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买房并登记在其名下,这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存在特殊情形。若一方父母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可看作是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对房屋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约定处理。
3.离婚分割时,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建议在涉及房产权益约定时,签订书面协议并妥善保存。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一方父母在其子女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房屋,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特殊情况有两种。一是一方父母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这可视作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双方对该房屋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约定处理。
(3)离婚分割时,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提醒:婚前房产情况复杂,涉及加名、约定等情况时需谨慎。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明确房屋归属避免纠纷,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可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出资证据。
(二)若一方父母婚前购房后想加上另一方名字,要考虑清楚赠与的后果,确保是真实意愿表达。
(三)双方若要对房屋进行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内容并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解答倘若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在父母名下,并且由父母支付了首付款并承担每月的银行贷款,那么可以明确地说,此房产应归属于父母所有,而非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若夫妻选择离婚,他们将无法对此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然而,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购买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之前。
专业解答在婚姻圆满且购房事宜发生于夫妻婚姻成立之前,由其父母负担首付款并完成房子购置,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那么这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可以明确的是,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若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与其父母共同购置房产且将其登记在自身及其父母名下的情况下,仅支付了首付而婚后则由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于偿还贷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房屋价值增长部分可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而,剩余的部分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1、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资助其进行购房活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这处房产或者资金视为是父母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赠与行为,而和他们在结婚之后形成的配偶并没有任何关系。
专业解答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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