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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较大该如何去界定

母** 广西-河池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05 06:03:14 470人阅读

赌资较大该如何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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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目前法律未对“赌资较大”作出统一界定,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像上海个人赌资100元以上、河北个人赌资200元以上、山东人均参赌金额2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累计1000元以上算赌资较大。
(2)认定赌资时要综合考量赌博方式、当地经济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3)若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提醒:各地“赌资较大”标准不同,参与赌博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建议远离赌博,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2: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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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参与娱乐活动时,要了解当地对于“赌资较大”的具体规定,避免因不了解规则而触及法律红线。如果身处不同地区,要及时查询当地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二)在进行涉及财物的娱乐活动时,要明确活动性质是正常娱乐还是赌博。若发现活动可能涉及赌博,应立即停止参与。
(三)若对某个活动是否属于赌博存在疑问,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025-12-05 12:0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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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赌资较大”法律无统一界定,各地结合实际定标准。像上海个人赌资超100元、河北超200元算较大;山东人均参赌200元以上或当场累计超1000元属较大。

2.认定赌资要综合赌博方式、当地经济水平等。

3.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资较大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重者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2025-12-05 10:5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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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赌资较大”法律无统一界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标准,涉赌会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受罚。
法律解析: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法律未对“赌资较大”作出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地自行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像上海个人赌资100元以上、河北200元以上、山东人均参赌金额2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累计1000元以上算赌资较大。认定赌资时,要综合考虑赌博方式、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赌博不仅危害个人财产安全,还影响社会秩序。若对赌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5 09:2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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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未对“赌资较大”统一规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如上海个人赌资100元以上、河北200元以上、山东人均参赌金额2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累计1000元以上算赌资较大。认定赌资要综合赌博方式、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各地应持续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动态调整“赌资较大”的认定标准,保证其合理性和适用性。
2.加强对赌博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抵制赌博的自觉性。
3.执法部门严格依法执法,对赌博行为及时查处,维护社会秩序。

2025-12-05 07:57:26 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界定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二)赌博罪的法定界限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在对赌博犯罪的共犯进行认定的时候,一是要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要对犯罪提供了一定帮助。然后再区分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进而确定觉得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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