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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好好的就离婚该如何处理

刘* 山东-济宁 离婚咨询 2025.12.04 16:04:46 432人阅读

两夫妻好好的就离婚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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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时,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完整且双方自愿签署,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务必双方共同按时去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时,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要内容清晰,相关证据要真实有效且能有力证明感情破裂,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2-04 20: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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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都想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先签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好,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再亲自申领离婚证。

2.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想离的可向法院起诉。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会调解,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离。要收集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2025-12-04 19:4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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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可协议离婚,签订书面协议并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后申领离婚证;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会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能保障双方权益,经过冷静期可避免冲动离婚。而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法定的解决途径,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证据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感情破裂是关键判断标准,所以收集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证据很重要。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4 18: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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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时采用,想离婚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协议离婚时,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完整、公平,避免后续纠纷。
2.诉讼离婚时,提前准备好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2025-12-04 17:5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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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选择。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关键,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这能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三十日冷静期,这是法律为给双方再次慎重考虑的时间。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还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才正式生效。
(3)当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若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因此收集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至关重要。

提醒:
协议离婚时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完整、明确,避免后续风险。诉讼离婚中证据收集要合法、充分,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2025-12-04 16:24:3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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