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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需立刻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及时告知检察院执行情况。
2.公安机关收到不批捕决定,要马上办理释放,无额外等待期。
3.若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可依法对人员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4.从收到通知到释放应即时操作,保障公民人身权利。
2025-12-04 20: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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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并通知检察院,对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有法定的立即释放义务,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被非法限制,不存在额外等待期限。若后续仍需侦查,且被拘留人员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如果在实际情况中遇到关于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执行情况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4 18:3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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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及时通知执行情况,这是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体现,避免公民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
2.为确保这一规定有效执行,公安机关应做到: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不批捕通知后,迅速启动释放程序,确保无额外等待期限。
-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保障公民人身权利重要性的认识,熟悉释放流程。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保证侦查工作的连续性,同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025-12-04 16:3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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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在接到通知的瞬间就立刻释放被拘留人员,这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关键要求,体现了法律对人身自由的尊重。
(2)公安机关释放人员后,要及时把执行情况反馈给检察院,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程序的透明度和相互监督性。
(3)对于有继续侦查必要且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可对被拘留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这样既保证了侦查工作的延续性,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提醒:
若遇到公安机关未按规定及时释放人员的情况,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4 16:0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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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立即停止对被拘留人员的羁押,迅速办理释放手续,确保被拘留人员及时恢复人身自由。
(二)若需要继续侦查,公安机关需仔细审查被拘留人员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符合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相应的强制措施变更手续。
(三)公安机关办理释放手续后,要及时将执行情况以书面等有效形式通知人民检察院,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5-12-04 15:34: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