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适用监视居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且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况,或者因案件特殊情况、办理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适宜,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同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同样适用。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兼顾了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如果遇到涉及监视居住条件及执行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犯罪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有严格条件限制。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此措施更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采取该措施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监视居住。另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监视居住,且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为确保监视居住措施合理运用,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避免滥用。同时要加强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管,防止其实施妨碍诉讼等行为。还需建立监督机制,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监视居住措施依法依规执行。
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有多种法定情形。当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时,可适用监视居住。
(2)考虑到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适宜,或者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的,也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出保证人且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监视居住。
(4)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提醒:
犯罪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有严格条件,具体情形需结合实际案情判断。建议遇到相关情况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犯罪嫌疑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况,相关部门可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二)当案件有特殊情况或基于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适宜,或者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时,也可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
(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且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监视居住。
(四)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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