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若需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涉及检验鉴定且延长时,事故认定书最长约六十八日出具。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事故处理和认定书制作,提高工作效率。
-对涉及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告知事故处理进度和预计出具认定书的时间,增强透明度。
法律分析:
(1)通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这是常规的时间要求,保障了一般事故处理的效率。
(2)当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极端情况下事故认定书出具最长可能达六十八日。不过实际出具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检验鉴定机构的工作进度、事故复杂程度等。
提醒:
事故当事人需关注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若超出合理期限未拿到,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不同事故情况对应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后主动联系交警询问事故认定书进度,了解是否存在需检验鉴定等情况。
(二)若涉及交通肇事逃逸,在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被查获十日后询问认定书情况。
(三)若涉及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后询问。
(四)若长时间未拿到认定书,可要求交警说明原因,若存在超期情况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通常,交管部门要在现场调查开始的十天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要是遇到肇事逃逸案件,需在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天内完成。
2.若需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天内制作。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三十天,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可延长三十天。
3.涉及检验鉴定且延长时,事故认定书最长约六十八日出具,但实际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结论: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涉及检验鉴定且延长时最长约六十八日,实践中受多种因素影响。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遵循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的规则;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需先查获肇事方,所以是在查获后十日内制作。当涉及检验、鉴定时,需等待结果确定,之后五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期限通常不超三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由此推算出涉及检验鉴定且延长时最长约六十八日的出具时间。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像事故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多种因素,都会导致具体的出具时间存在变数。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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