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与司法公正。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五种行为之一,出现规定情形的,司法机关会依法立案追诉。
具体情形包括:1.提供资金账户等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2.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3.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5.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为避免此类犯罪,个人和企业应加强法律意识,不参与违法资金操作;金融机构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审查交易真实性;司法机关需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社会法治环境。
法律分析:
(1)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司法公正。当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五种行为之一且满足特定情形时,就会被立案追诉。
(2)对于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达三十万元以上的情况,这一明确的数额标准体现了法律对此类行为打击的力度和尺度。
(3)以虚构交易等方式、通过转账等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以及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行为,都是犯罪分子试图掩盖非法资金流向的常见手段,法律将其纳入立案范围,有效遏制犯罪。
(4)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也在打击之列,体现了法律的全面性和灵活性。
提醒:
不要参与任何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一旦涉及将面临法律制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了解。
(一)若发现自身或他人可能存在上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应及时停止,避免进一步违法。
(二)对于涉及相关犯罪行为的资金往来等情况,要保持警惕,不参与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等活动。
(三)如果知晓他人实施此类行为,可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履行公民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若为掩饰、隐瞒特定犯罪(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所得及收益来源和性质,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五种行为之一,有以下情形会被立案追诉。
2.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达三十万元以上。
3.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
4.通过转账等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5.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6.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来源和性质。符合这些,司法机关会立案侦查起诉。
结论:
为特定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实施五种行为之一且符合五种情形之一的,司法机关会立案侦查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若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五种行为之一,只要出现提供资金账户等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这些情形中的一种,司法机关就会进行立案侦查并起诉。这体现了法律对打击洗钱等相关犯罪行为的重视和力度。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或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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