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高校辅导员,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需进行工作量计算,要求辅导员基本工作量为80课时/学年(或每学期承担一门以上课程)。本人今年工作量未60课时,没达到80,但每学期确承担了一门课程,按文件规定应是符合要求的,但学校人事处现不以该文件条例规定为准,强烈要求必须满80课时才算达标,未满则扣相应工资,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你这情况,学校人事处不按文件规定来,以必须满80课时才达标为由扣工资,这显然不合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学校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你可以先和学校人事处再次沟通,明确指出文件规定,要求他们按照规定执行。要是沟通没效果,你可以向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建议你带着相关文件、工作记录等材料来找我们律师,我们帮你分析具体情况,看看怎么维权。这仅是个人的专业意见,仅供参考。
2025-12-05 10:25: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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