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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申请监视居住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或办案需要,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满但案件未办结。
2.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2025-12-04 06: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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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系生活不能自理者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或办理需要、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情形,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上述所列举的多种情形是判断能否申请监视居住的法定标准。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灵活性,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益,也兼顾了司法办案的实际需求。比如对于患病或有特殊生活状况的人员给予适当的执行方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并且明确了执行地点的优先顺序,先考虑住处,无住处才指定居所。若遇到与监视居住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4 04:3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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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了多种可申请监视居住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该措施更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为更好执行监视居住措施,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核申请,确保符合法定情形才予以批准。
2.执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住处执行时不得干扰其正常生活。
3.对于指定居所执行的情况,要严格规范指定居所的条件和程序,防止侵犯人权。
2025-12-04 03:0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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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了多种可申请监视居住的情形,涵盖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身体状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况。
(2)考虑到特殊的家庭关系,像作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也可申请监视居住。
(3)从案件办理角度出发,特殊的案件情况或办理需要,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时,也能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4)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5)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提醒:申请监视居住需符合法定情形,且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有相关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04 01:4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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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符合可申请监视居住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办案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申请。
(二)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可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监视居住。
(三)被决定监视居住后,若有固定住处就在住处执行;若没有固定住处,要配合在指定居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12-04 01:30: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