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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逮捕条件,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或办案需要,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需监视居住。
2.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
2025-12-03 06: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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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符合逮捕条件且有特定情形,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解析:法律规定了多种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若其无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同时兼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情况的措施。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2025-12-03 04:4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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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措施,适用于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它既能保障案件办理,又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符合逮捕条件且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该措施更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情形的,可监视居住。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居所执行。
3.为确保监视居住措施有效实施,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适用情形,保证程序合法公正。同时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2025-12-03 04:2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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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了符合逮捕条件下可监视居住的几种情形,涵盖了因身体状况、家庭扶养责任、案件特殊情况及羁押期限等因素。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监视居住。
(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监视居住,这是对特殊情况的补充规定。
(3)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时在指定居所执行,保障了执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应及时了解监视居住相关规定,若符合条件可依法申请。不同案情适用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3 03:4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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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符合可监视居住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相关办案机关应及时审查是否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二)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要考虑采用监视居住。
(三)执行监视居住时,优先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若其无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12-03 02:48: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