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需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及时了解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期限。
(二)了解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明确自身债权所处的清偿阶段。如果是普通债权,要做好可能无法全额受偿的心理准备。
(三)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积极配合清算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清算后债权人能拿多少,看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和剩余情况。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接着按顺序,先支付职工工资等,再补缴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3.若清偿前序债务后有剩余,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无剩余,普通债权可能无法获偿。如企业100万财产,扣除费用、工资、税费后,普通债权400万,受偿比例10%,每100元债权拿回10元。
结论:
破产清算完成后债权人能拿回的金额取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和剩余情况,普通债权人可能按比例受偿或无法得到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会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职工工资等、欠缴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若清偿前序债务后有剩余,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若无剩余,普通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如上述例子,企业破产财产100万,经过前序债务清偿后,普通债权人受偿比例为10%。在破产清算这类复杂的法律事务中,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如果您遇到类似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破产清算完成后债权人能拿回的金额受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和剩余情况影响。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2.若清偿前序债务后有剩余,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若无剩余,普通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如示例中企业破产财产100万,经清偿前序债务后,普通债权受偿比例为10%。
3.建议债权人在交易前充分评估交易方的信用状况,降低风险。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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