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时间不一定从住院开始算,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结合工伤职工的实际伤情确定。若医生在诊断证明里明确了休养时长,就按证明来。要是对休养时间有争议,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解决方案就是先看医院证明,有争议就申请鉴定,按鉴定结果确定休养时间。
2025-12-02 08:00:40 回复
工伤休养期(一般指停工留薪期)不一定是从住院开始算。
停工留薪期的起算
停工留薪期通常是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开始计算。它可能是从受伤当天起算,也可能从实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那一刻起算,而不一定是从住院时间开始。
比如,职工受伤后先在门诊进行检查治疗,一段时间后才办理住院手续,那么停工留薪期应从其受伤后实际无法正常工作、开始接受治疗时起算,而非从住院时间起算。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实践中,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要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建议等综合确定。有些地区会制定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依据工伤部位及伤害程度来确定相应的停工留薪期时长。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及起止时间存在争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由其作出最终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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