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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下夫妻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黄* 广西-崇左市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02 01:30:46 457人阅读

新法律下夫妻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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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债务性质。在涉及夫妻债务处理时,先判断债务是否为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否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符合则为共同债务;若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需看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来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
(二)确定偿还方式。若为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2-02 06: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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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产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2.非共同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
3.债务偿还: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还,不足部分可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还。

2025-12-02 04:4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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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债务处理需分情况,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还;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还。
法律解析:
根据新法律规定,判断夫妻债务性质关键看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还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夫妻在家庭经济活动中的共同责任。而一方超出日常所需的负债,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先动用共同财产偿还,若财产不够,双方可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如果在夫妻债务处理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2 04:4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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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法律对夫妻债务处理有清晰规定,旨在合理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时,应明确债务性质,若为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责任。
-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在主张债权时证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2-02 03:2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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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标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对夫妻双方真实意愿和家庭生活合理开支的保护。
(2)对于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也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这平衡了债权人和夫妻另一方的利益。
(3)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是连带的。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提醒:在涉及债务问题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明确债务性质。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2 01:37:58 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务常见的问题1、将公司债务误认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误解是由于当事人不理解公司法的内容造成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以投入公司的财产作为偿还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一般与负担无关,除非股东有滥用股东权的行为。2、将误认为共同债务经常有当事人将个人债务误认为共同债务,因此焦虑不堪。这种疲惫之苦其实完全可以避免,找个律师(当然是比较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就清楚了。侃离婚系列文章对此说明得很清楚,此处不再讨论。3、共同债务承担比例不清有时候,当事人为了省事,通过一纸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没有将共同债务分担的比例约定清楚,事后,麻烦不断。所以,不要寄希望于任何口头承诺,将约定落实到纸面上是非常必要的。4、分担共同债务认识上的错误很多时候,一方当事人(常常是女方)主张自己不负担共同债务,男方也爽快答应,并落到了纸面上,可是,人还是找上门来,要求女方还债,女方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基本上,这种约定是男方摆了女方一道。5、调解过程中的疏忽法官在制作调解书时,往往有这样一句话,其他债务不要求处理,看起来蛮普通的一句话,给当事人留下了无穷的后患:被隐瞒的债务几乎无法处理;从而导致争吵不休。二、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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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2 2422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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